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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
本站网址:http://www.wyzsw.com/    添加日期:2005-04-13 15:45:22   来源:   已阅读

 

1、热情服务、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严格执法。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建立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到符合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1510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较法定的时间提速4倍。

4、建设项目(含限期治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较法定时间提速2倍。

5、排污许可证:自收到排污许可证办理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

6、征收排污费:向排污单位征费中,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三公开”,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

7、污染源监测:自收到污染源监测申请,按监测技术规范和程序,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报告。

8、信访投诉:在接到环境举报、投诉后,有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县长热线书面交办的事项,在接到交办通知之日起5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并附书面报告,电话交办的2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9、开辟绿色通道:外商投资的重大项目,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10、违诺处理:对当事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现或接到投诉后,经查实,违反一次的,扣发当事人一个季度奖金;违反二次的,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上饶市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损害经济环境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责任追究。

投诉监督电话:736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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