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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
本站网址:http://www.wyzsw.com/    添加日期:2005-04-13 15:44:03   来源:   已阅读

 

1、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被前来办事的客户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负责解答办理,不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亲自将询问人引领到有关的职能股室或个人,提交有关人员解答或转交有关股室办理。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办事或询问的当事人,一次性书面明确告知必备的材料、手续和办结时间,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只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按以下时限办结:办理建设用地申报业务的,政府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土地登记发证业务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业务,一律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实行外资项目、重大项目的领导责任制。对由政府交办的、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用地和外商投资的重大项目用地,设立特别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并明确一名副局长作为责任人跟踪服务到底。

5、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办事单位或个人直接在我局一楼办事大厅,进行国土资源法律咨询、信息查询、申办业务和领取办事结果。“大厅”受理的业务由本局内部传递办理,无须申办者自行传递和催办。咨询电话:07937343545

6、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吃、拿、卡、要、批“人情地”、办“人情案”、发“人情证”的行为。

7、实行违诺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人员因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或工作过错造成违诺的,每延迟一个工作日由责任人赔偿当事人20元损失,并做出书面检查。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以上承诺热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执行,投诉监督电话:07937343357734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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