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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林业局服务承诺
本站网址:http://www.wyzsw.com/    添加日期:2005-04-13 15:38:25   来源:   已阅读

 

一、坚持政务公开制

林业办证收费全部进入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在征费政策、标准、程序方面严格实行“三公开”,加强林地、林木权属的管理,合理利用和开发林地及森林资源,对林地征用和林木所有权的转让,一律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进行阳光操作,并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以及用途、范围、面积、期限等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坚持首问负责制

凡办事人员到我局办理有关事务,或电话询问有关事项,或反映有关情况等,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和引导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程序透明、服务到底;对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当迅速办理或答复,不得敷衍塞责、推诿了事。

三、坚持一次性告知制

办事人员到林业部门办事,只要手续齐全合法,确保一次性办好,对手续不全或因不符合业务办理规定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确保二次办成。

四、坚持限时办结制

林业放行办证窗口办理木材运输放行的限时12分钟,办理植物检疫证限时10分钟,办证收费限时8分钟办理完毕;木材检查站对手续齐全、货证相符的木材运输车辆登记后立即放行,对简易程序的木材运输违纪案件当场由2人限时1个小时处理执行完毕,对一般程序木材运输违纪案件自立案之日起,限时15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决定。

五、坚持林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依照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乱收费、乱罚款以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其执法过错责任。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投诉监督电话:07937354295  735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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